作者:熊志
近日,有家长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每学年学校老师都会组织“学平险”投保。理论上是自愿的,但如果选择不投保需要签承诺书,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造成的各种开支会由学生家庭自行解决,不会向学校提出任何要求。
学生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主要涵盖学生意外伤害、疾病身故、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等保障。因为其价格低,保障范围广,所以在校园比较流行。对家长来说,花几十元到最多两百元,就能得到高达十万元额度的保障,性价比相当高。
要指出的是,早期的“学平险”,的确属于强制投保的险种,但之前发布的《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学平险”已经转为自愿投保。
不过,自愿投保的“学平险”,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实现完全的自愿。比如报道提到,一些学校通过辅导员或班干部统一要求购买;还有的学校,表面上是投保自由,实际上却要求不投保的学生签订一些学校的免责承诺书。
既然教育部门早在2015年就将“学平险”纳入了规范学校“代收费行为”的治理范畴,那么学校理应尊重家长的意愿,保费再低,也不能统一组织、强制购买。打着投保自愿的名义,却用各种各样变相强制的方式推销,或者在宣传话术上用一些“强烈推荐”之类的推销词汇,都属于明确的违规。
有的学校或者老师对推销“学平险”乐此不疲,不排除的确是出于让学生更有保障的考虑,除此以外,其实也是想减轻自己的管理责任,怕出现意外后担责过重。而且,冒着违规的风险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更不排除有一些利益上的勾连。
像前几天就有媒体报道了“学平险”销售乱象——保险代理公司推销101万“学平险”给学生,老师获得返佣33万。
老师或者学校方面有利可图,在推销保险上当然动力更强。更何况,学校和家长之间,老师和学生之间,本身是关系不对等的,前者的一句“强烈推荐”,对后者而言可能就会构成变相强制购买,“促销”效果显著。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学平险”确实是保费低,单笔保险利润少,不过由于它基本上是以学校为单位推销,投保规模较大,利润就多起来了,保险公司也就能够给帮其推销的学校或老师高额回扣。而且如媒体报道,通过“学平险”获取客户资料,保险公司还可以精准“获客”,推销一些高价值率的保险产品。
哪怕“学平险”的普惠属性再强,也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保险公司和学校、老师达成利益捆绑,以回扣的形式推销商业性质的保险,这不仅仅是违背了自愿投保的规定,侵犯了家长和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更涉嫌违法犯罪。
因此,对于吃回扣、变相强制推销“学平险”等行为,应该加大执法打击的力度。尤其是学校方面,一方面,不能想着通过“学平险”来变相减除自身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另一方面,“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到底,把买不买、买哪种保险产品的决定权交给家长和学生。
否则,牺牲家长和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学校、老师为一些商业保险机构背书,只会滋生利益腐败,让“学平险”彻底变味。(熊志)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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