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2023年度日照市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的通告
关于2023年度日照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为做好2023年度日照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两险按年度征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两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和参保政策
(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人员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多缴多补,缴费即补。符合100元缴费标准和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对选择500-15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对选择2000-5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政府对补缴部分不给予缴费补贴。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应当按时连续参保缴费,于每年集中缴费期缴纳下一年度个人缴费部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0元(含外市户籍人员),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在托儿童)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每人320元。实施定额参保补助的医疗救助对象,2023年补贴标准为每人36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在托儿童)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每人320元。从2022年秋季新学期入学起,取消在校学生一次性趸缴在校期间个人缴费政策,统一按自然年度缴费及享受待遇。
2023年1月1日(含)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执行。
三、缴费模式和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两险缴费分为个人自主申报和委托代征两种模式,“以个人自主申报为主、委托代征为辅”,缴费人可自行选择。
个人自主申报模式下,居民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等方式进行个人自主缴纳。具体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扫码、电子税务局)、银行缴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移动终端机)等渠道进行申报缴纳。
委托代收模式下,居民通过村居、社区等集中缴费的,由代办人员按照“双限”报解要求集中代收代缴。
四、咨询方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日照人社”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日照医疗保障”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0633-7670111。
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日照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
五、其他事宜
(一)首次参保人员,需要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人社、医保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缴费;医保参保登记还可通过线上微信“日照智慧医保”小程序、支付宝“日照医保”小程序等给本人办理或者为他人代办。
(二)居民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渠道为孩子、老人等其他人代为缴纳。
(三)缴费前,请仔细确认缴费年度、缴费金额、参保机构是否正确。
(四)办理补缴业务前,需先到当地人社或者医保部门办理缴费补缴核定,再通过上述缴费渠道缴纳。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来源:直播日照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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